| 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| 魯AP2*** | 2024-11-10 | 違反禁令標志指示 | 200 | 3 |
| 魯AP2*** | 2024-12-14 | 違反禁令標志指示 | 200 | 3 |
| 魯C56*** | 2024-07-01 | 違反禁令標志指示 | 200 | 3 |
| 川YR6*** | 2024-08-05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00 | 3 |
| 川YR6*** | 2024-07-26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00 | 3 |
| 川YR6*** | 2024-11-07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00 | 3 |
| 川YR6*** | 2024-10-02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00 | 3 |
| 川YR6*** | 2024-12-15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00 | 3 |
| 川YR6*** | 2024-09-30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00 | 3 |
實際上,只要發(fā)現(xiàn)“閃”了一下,不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代表您的車被拍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,我們上面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。主要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快速準確捕獲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“證據(jù)”。
被拍照了,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目的是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在查案時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數(shù)據(jù)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(jù)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(xù)移動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這也不是!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(xù)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(xiàn)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守規(guī)則,一定不能靠運氣,現(xiàn)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