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| 皖F30*** | 2024-09-12 | 違反規(guī)定停放、臨時停車且駕駛?cè)瞬辉诂F(xiàn)場或駕駛?cè)穗m在現(xiàn)場拒絕立即駛離,妨礙其他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100 | 未知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別理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代表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,前面文章提及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。主要是想讓監(jiān)控拍照更清晰,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重要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頭,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目的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有時候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數(shù)據(jù)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(xù)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確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(xù)移動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它的例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當然不是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技術(shù)升級,現(xiàn)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(guī)矩”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黑科技那么多,連鳴笛都可以記錄下來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