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| 蘇JV6*** | 2024-08-25 | 機動車違反規(guī)定停放,妨礙其他車輛、行人通行的,駕駛人不在現(xiàn)場的 | 50 | 未知 |
通常來講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別理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表示您的車被拍了。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,我們前面提及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。目的是想讓監(jiān)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準確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“閃”中了,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目的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必要時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連續(xù)閃幾次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確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(xiàn)在有些攝像機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(guī)矩”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太多了,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到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